高鳳數位內容學院停辦教育部協助及學生安置措施
作者: 教育部 | 公共消息 – 2014年2月17日
下午5:28
有關高鳳數位內容學院於103年2月13日宣布學校停辦,教育部回應處理原則強調3大核心(1)維護學生受教權;(2)保障教職員權益;(3)維持公共性的原則下,促進校產之活化與再利用,相關配套措施如下:
一、 輔導改善階段:教育部於102年9月啟動對該校之改善輔導機制,並歷經多次會議討論,該校深感仍無法有效改善教育品質,基於學生受教權的保障,依私立學校法第70條規定:學校法人在學校辦學目的有窒礙難行或遭遇重大困難不能繼續辦理,應主動報教育部申請學校停辦,遂循行政程序召開校務會議及董事會議討論,近日已提停辦計畫報教育部審核,預計最遲3月底前核定學校停辦。
二、 學生安置措施:依現行私立學校法第76條規定,私立學校停辦時,原學校應發給在校學生轉學證明書轉學他校,必要時,得由教育部分發至其他學校;教育部為確保學生能順利銜接就學,並將衡量每位學生在原學校之學習情形,必要時由承接學校施以補救教學(原校及接收學校課程盤點、學分抵免、專題製作不間斷),以利課程銜接,並將全力協助學生維護原校之生活照顧(弱勢助學、轉校後通車及住宿協助、身障生安置、學費差額及工讀津貼等),故不會有學生因此無法畢業,影響受教權或增加生活負擔之情況發生。教育部另協調由大仁科技大學、美和科技大學、正修科技大學,和春技術學院、東方設計學院、樹德科技大學、慈惠醫護管理暨專科學校及亞太創意技術學院共8校提供該校學生轉介安置之協助,並已發送選填志願表及各校基本資料供學生及家長參考,訂於2月19日於該校召開學生及家長說明會。
三、 教職員工安置措施:高鳳數位內容學院已將教職員工專長領域相關資料提供給鄰近學校,供鄰近學校聘任專任或兼任人員參考。考量學生專題製作接續問題,接收學生之學校得視需要聘任原專題教師為兼任教師。目前已有8位教師獲聘為專、兼任教師;職員工亦有2至3位已轉為他校專案人員。待停辦核定後,該校仍將盡量繼續協助同仁就業安置事宜,又考量學校停辦期間仍須處理學籍資料移轉及後續儀器設備債務清理等作業,教育部將協調保留部分行政人力至停辦程序完結後再行安置。
四、 資源活化及學校法人後續改辦措施:依教育部訂定之「教育部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第6、7、11及14點之規定,將監督該校在學生安置及協助教師職員工轉銜後,解散清算前,積極尋求在原地續辦或改辦其他教育、文化、社會福利事業,以能清償部分或全部積欠之債務,達成教育資源活化再生利用。
時值開學之際,教育部表示,將持續關注並督促學校,確保學生得順利轉學並確保學分抵免及維護基本教學品質,亦將持續監督該校法人審思未來發展方向,學校停辦後法人後續規劃等內容,應包含具體對教職員工積欠薪資及其他債權之處理措施,以期該校之停辦模式能做為私立大專校院退場轉型之典範案例參考。